公司专利代理人获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优秀论文奖
近年来,专利代理和审查实践中,对《专利法》第33条的理解,业界出现了一些分歧。《专利法》第33条是对专利文件的修改的限定,业界争论的焦点是如何理解“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审查指南》,目前专利审查员在审查中一般将修改的范围仅限于从说明书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甚或是“唯一确定”的内容,因而导致以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为由驳回的案例增多,专利代理业和企业界对此有较多的讨论。为此,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了多次专家研讨会,并在协会会员范围内广泛征集论文。我公司专利代理人毛立群、蒋骏、高为、孙秀武积极响应,从不同角度撰写文章,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本次征文活动中共评选出11篇优秀论文,毛立群撰写的《日本专利法及“修改限制原则”及其判断标准的历史演变》一文入选。在
2010年高端学术研讨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部分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与全国主要专业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以及企业代表共200余人参会。与会者就《专利法》第33条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2010年高端学术研讨会主席台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发表讲话
协会领导与优秀论文获奖者合影
获奖证书
(萧海,www.cpahk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