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驰名商标新规的指南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简介
在英国,驰名商标是指众所周知的、公众普遍认识的标志,例如“Google(谷歌)”或“British Airways(英国航空公司)”。因为此类商标具有知名度和声誉,商标法对其给予了特殊保护。无论此类商标是否在英国注册,该保护都可适用。
近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发布的关于驰名商标的新法规的指南涵盖了《2022年商标(修订)条例》(《商标条例》)对《1994年商标法》所作的修改。
该指南为用户提供了即将出台的商标法修订内容的概述,但它不能代替法律建议。一旦修订生效,《1994年商标法》的合并版本将于2022年晚些时候被更新。
修订的背景
英国通过商标法和普通法的结合来保护驰名商标。《商标条例》中的变化是对《1994年商标法》在两个特定领域的技术修正。首先,《1994年商标法》第56条将发生变化,以适用于英国的驰名商标的所有人。第二,第56条(2)款和第56条(2A)款的增加将意味着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所有人将获得一种新的救济措施来保护其商标。这些变化将确保英国的法律更明确地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关于保护驰名商标的联合建议》保持一致。
时间安排
这些修订已于2022年12月27日生效。
《1994年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将适用于英国的驰名商标所有人
目前,只有与《巴黎公约》成员方相关的商标所有人才能依靠关于驰名商标的相关条款得到保护。这不包括英国所有人持有的驰名商标。
《商标条例》将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修改,以确保第56条中关于驰名商标的所有规定现在都适用于英国。这项修订会影响到“在先商标”的定义。因此,那些允许驰名商标所有人挑战商标的相对理由规定现在也将扩展到英国所有人。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位于英国的个人和企业已经通过《1994年商标法》中的其他条款来执行其权利。这包括关于他们拥有的注册驰名商标和关于假冒(passing off)的条款。不过,英国正借此机会扩大法律的覆盖范围,以将英国所有人纳入保护。
第56条(2)款和第56条(2A)款中针对未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新救济措施
这些措施将赋予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权利,以禁止他人在不同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有冲突的商标。这一变化建立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以在相关方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有冲突的商标的情况下,停止使用该商标。
例如,新法规将意味着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所有人——如著名的“Rolls-Royce(劳斯莱斯)”品牌所有人可以依靠关于驰名商标的条款去保护自己的品牌,如果其名称被不正当地使用,新法规不仅适用于汽车和类似商品,还可适用于运动器材甚至家居清洁产品。这适用于不公平地利用“Rolls-Royce”标志的显著特征或声誉的情况。
变化的实际影响
《商标条例》没有对与UKIPO审判程序相关的规则(如费用或表格)作出任何更改。驰名商标所有人可通过现有程序使用这些新的救济措施(如适用)。(编译自www.gov.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