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地理标志产品量质齐升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在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情况。
张志成介绍,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都具有重要意义。农业农村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都为我国地理标志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开展了建设性的工作。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后,中央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整合了地理标志管理职能。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统一受理渠道、统一专用标志、统一发布公告、统一保护监管、统一对外合作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和运用体系。
五年来,地理标志制度更加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制定发布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纳入官方标志予以保护。修订印发《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推动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华同保护。启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框架。
地理标志产品量质齐升。截至2022年10月,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13件。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直接产值突破7000亿元大关,达7033.76亿元。
地理标志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组织开展两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涵盖全国20个省份,市场主体使用专用标志更加便捷。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在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达到103个,覆盖18个中西部省份以及多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保护了一批高附加值的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迈向更高水平。组织多次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地理标志保护相关举措被纳入长三角区域、黄河生态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评选发布年度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举办地理标志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能力与水平。2021年,全国共查处地理标志侵权案件1416件,涉案金额928万元,罚没金额1302.3万元。
地理标志对外合作实现突破。2021年3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截至目前,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能力、提升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政策衔接,尽快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与各有关部门一起确保制度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