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积极改革、探索,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8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进展成效。会上,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雷朝滋介绍了教育部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所做的改革和探索。
雷朝滋介绍,科技成果转化是近些年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做好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有两个关键因素,首要的是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这是内因;其次是政策激励措施,这是外因。近年来,教育部结合高校实际,重点从“提升成果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大因素着手,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一是提升成果质量,强化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这里所说的“质量”不是说论文影响因子大小,而是指成果是否符合产业、企业生产实际需求。提升成果质量要求,一方面要研究真问题。就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企业需求中凝练科研课题,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要真研究问题。要围绕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扎扎实实开展科研攻关,不能投机取巧甚至弄虚作假。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动“转学风、提质量”攻坚行动,引导高校真正做到基础研究要真有发现,技术创新要真解决问题,成果转化要真有效果。特别是针对高校专利等科技成果质量不高、转化效率低的问题,2020年教育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出台《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推出一系列实招硬招。一是推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过去,一项技术无论是否有必要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只要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高校都会按照既有程序协助开展专利申请工作,由此产生了许多不是为了保护创新而申请的专利。推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就是希望通过评估决定是否应该申请专利,从而保留高质量、有转化前景的专利。二是率先调整资助奖励政策。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同时,鼓励发明人与高校共同承担专利费用,对于发明人承担专利费用的,可以采取从成果转化收益中加倍返还的方式,加大激励力度。这主要是希望强化发明人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提升专利质量,共同促进成果转化。
第二是加大政策激励,采取多种转化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指导高校严格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要求,加大成果转化奖励力度,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目前,高校普遍将奖励比例提高至70%,部分高校奖励比例达到90%以上。二是倡导高校通过普通许可而不是独占许可的方式实施专利转化。独占许可相对而言收取的许可费较高,对企业来说资金压力更大、风险更大,企业的决策过程更为慎重。同时,成果由一家企业独自实施,可能受到企业自身管理、经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失败的风险较高,一旦失败,科技成果有可能错过投放市场的最佳时机。而普通许可既降低了企业的实施成本,也减少了成果转化失败的风险。三是鼓励以基本许可费加提成的许可费计算方式,替代一次性付清许可费用,消除企业因过高的许可费而产生的顾虑,同时,也可以使高校科研人员长期获得成果转化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