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有这些方式办理商标申请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于2月3日起正常开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商标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申请、续展申请、转让申请等24项商标申请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同时已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方式办理文件提交、费用缴纳等业务。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sbj.cnipa.gov.cn/wssq/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申请的,选择“网上申请用户登录”。已注册网申用户的,可直接登录办理业务;未注册的,先注册后再提交申请。
(二)网上缴费。已注册网申用户的,选择“网上申请用户登录”,办理缴费业务。仅办理网上缴费业务,选择“简易用户登录”,先注册简易用户后再缴费。
二、可邮寄递交的纸质文件尽可能采取邮寄方式。商标异议、评审等业务可采用邮寄方式办理。邮寄时,一案使用一个信封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业务类型,如异议、评审业务等。
收件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政编码:100055。
三、就近办理商标申请时请关注地方窗口服务通知。建议尽可能减少到各地窗口办理业务,确需前往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办理业务的当事人,请按照当地相关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工作通知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0年2月5日
相关信息:
1.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可办理的商标申请业务清单
1《商标注册申请》
2《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3《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4《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5《撤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6《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
7《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
8《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
9《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
10《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11《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12《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13《撤回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1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15《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
16《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
17《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18《商标注销申请》
19《撤回商标注销申请》
20《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2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22《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23《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2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2.各项商标申请业务办理指南
商标申请指南http://sbj.cnipa.gov.cn/sbsq/sqzn/
评审指南http://spw.sbj.cnipa.gov.cn/bsfw/pszn/
3.网上缴费常见问题解答http://sbj.cnipa.gov.cn/sbsq/sqzn/202001/t20200117_310577.html
4.商标业务咨询电话:010-632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