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电影局和广电总局正式挂牌
来源:新京报
4月16日上午,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挂牌。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保留。中央宣传部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其职责是,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同时,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订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等。
2013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至此次机构改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存在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