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就孤儿作品的立法达成一致
所谓“孤儿作品”,是指无法确定作者的作品,而这类作品的数量很大。据估计,电影作品中的孤儿作品占20%,而摄影作品中的孤儿作品所占比率高达90%。由于有版权法的限制,目前这类作品无法通过合法渠道得到传播和利用,大量无法确定作者的孤儿作品不能数字化,使欧洲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受到阻碍。这项新的欧盟指令将解决孤儿作品的非商业性使用的法律问题。
有关孤儿作品的欧盟指令(建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 孤儿作品的定义:在欧盟成员国首次发表或广播的作品,其权利人无法确定或找到。
● 使用孤儿作品的前提条件:使用者在该类作品资源中对该作品权利人进行了“勤勉”(diligent)的查找而不获。
● 孤儿作品的使用范围:以符合欧盟指令有关信息社会中版权及其相关权利和谐的规定的方式使相关内容为公众可以获得;为作品的数字化、分类、保存和类似的活动中对作品的复制。
● 图书馆、档案馆等孤儿作品使用者从作品的搜索和数字化服务中获得的收入,不视为商业性使用,例如,这些机构可以通过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来弥补作品数字化的支出。
● 对后来现身的权利人的补偿:孤儿作品的权利人一旦现身,有权要求终止孤儿作品状态,并寻求补偿。补偿数额采用个案计算方式,根据作者的实际利益损失并考虑到非商业性使用的事实状态加以确定,防止过高的要价。
(萧海,www.cpahk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