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改商标法 增加对动态商标、全息图商标的保护
其他几项重要的修改是:
在网站上或通过电子邮件发布销售假冒商品信息的,将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或5万元(新台币)罚款;
使用商标只要可能与驰名商标造成混淆或淡化,即视为侵权行为;
删除以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自己公司名称、商号名称、网域名称等视为侵权的规定。
有关修改的详细情况,可参见《台湾商标法修改对照版》中的逐条解说。
(萧海,www.cpahkltd.com)
其他几项重要的修改是:
在网站上或通过电子邮件发布销售假冒商品信息的,将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或5万元(新台币)罚款;
使用商标只要可能与驰名商标造成混淆或淡化,即视为侵权行为;
删除以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自己公司名称、商号名称、网域名称等视为侵权的规定。
有关修改的详细情况,可参见《台湾商标法修改对照版》中的逐条解说。
(萧海,www.cpahklt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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