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持续深化与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加强产权平等保护
来源:证券时报
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持续深化与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升与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法治示范作用,为广州南沙进一步完善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对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建设和纠纷实质化解机制、国际区际司法交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推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促进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供助力。
在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新技术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在推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方面,《意见》提出,积极推动落实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管辖制度。结合广州南沙建设发展实际,完善涉外、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管辖规则,探索细化当事人在涉外民事纠纷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具体规则,以及涉外民事纠纷与我国存在适当联系的认定标准。
在支持促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意见》提出,完善与港澳地区司法规则衔接,探索优化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证据开示、交叉询问、类案辩论、事实清理等诉讼规则衔接。健全涉外涉港澳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支持广州南沙加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建设,建设优化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衔接协作的一站式系统平台和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内地、境外调解员“双调解”模式。
在助力打造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方面,《意见》提出,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加大电信网络、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跨境犯罪打击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引进人才、港澳居民因择业择居等产生的纠纷,依法维护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创业、学习生活权益。依法审理跨境婚姻家事案件,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强调研评估和指导落实,推动三个文件有效衔接、协同发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系统、实用、精准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