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助客户成功维权:主张赔偿额获法院全额支持,赔偿数额再创新高

 

        近日,CPA法律团队代理某瑞士客户为其中国子公司赢得一起发明专利侵权诉讼的胜利。北京知产法院对CPA客户作为原告所主张的赔偿数额予以全额支持,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600万元及合理支出15万元。CPA法律团队在本发明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以其出色的专业水准,最大化地维护了客户的权益。

        在本案赔偿数额的计算方面,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明确主张以被告侵权获利作为主张赔偿的依据,并提出了三种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证据。法院援引原告以相同专利权主张权利的(2013)二中民初字第13945号民事判决,认为在两被告没有提供能够如实反应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量和获利方面的证据,且对于原告提供的被告网站上所公布的数据,被告未能提供反证推翻证据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以原告提供的被告网站上所公布的相关数据作为计算被告侵权获利的依据。对于计算利润率中的成本和费用所需的具体数据,法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数据符合本行业、两被告企业及涉案侵权产品的基本情况。在被告未提供其他真实、有效的数据的情况下,应以原告提出的数据作为认定被告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利润率的依据。但在计算营业利润时,对所得税不应予以扣减。据此,北京知产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详细列明了原告所举证的单位产品原料成本、单位产品人工成本、单位产品设备损耗成本、单位产品成本、毛利润、销售和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的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通过计算得出的两被告侵权获利,即使考虑未全部销售的因素,也超过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因此,法院对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予以全额支持。

        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遵循“填平原则”,即权利人损失多少,法院责令被告补偿多少。但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难题,因此“赢了官司输了钱”一直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判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不利于遏制知识产权侵权。

        北京知产法院作出的本判决以市场价值作为最佳参照系,客观全面考虑权利人损失范围,探索细化损害赔偿计算规则,确保权利人获得充分、符合市场规律的损害赔偿。此外,本案判决所展现出的司法立场,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遏制侵权行为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www.cpahkltd.com)

 

2017-05-15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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