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代理客户再次赢得侵权诉讼 一审判赔200万
在2014年4月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CPA代理某瑞士客户为其中国子公司再次赢得一起专利侵权诉讼,CPA客户作为原告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获判200万元赔偿金。
涉案的侵权产品是用于边坡防护的钢丝网,CPA办案团队在诉讼准备阶段细致调查、精心部署,取得了充分翔实的证据,保证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程,也为最终确定较高的赔偿金额打下了可靠的事实基础。法庭审理过程中,CPA办案团队通过大量的事实证据结合专业严谨的特征比对,成功说服合议庭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原告主张以被告宣传手册和网站上所载的侵权产品年产量、销售额、利润等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在原告已经举证侵权成立,且被告确有获利的情况下,被告始终未能提供产品销售量与获利金额方面的证据,其虽辩解网站上的有关数据有夸大成份,但也未能提供反证。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确定了200万元的赔偿金额。
长期以来,较高的维权成本和过低的赔偿金额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性,而侵权诉讼中赔偿金计算方面的举证难问题也使业界颇感困扰。本案判决所展现出的司法立场,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遏制侵权行为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也为有关赔偿金额与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的修订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李枭,www.cpahk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