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在涉及充分公开问题的专利行政案件中取得终审胜诉
近日,在一件涉及充分公开问题的专利行政诉讼案件中,CPA专利团队代表一家美国知名制药企业在北京高院取得终审胜诉。
本诉讼为针对该美国企业的一件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的上诉,涉案专利申请涉及用于医药用途的化合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认为说明书中公开的活性数据的对象不清楚,进而以公开不充分为理由驳回了本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和一审法院以相同的理由维持了驳回决定。在二审过程中,由邰红、柯珂和万雪松组成的CPA团队与客户一起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准备,从内部证据、外部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实践等多个角度论证说明书的相关数据应当予以接受,并且足以证明本申请化合物的技术效果,此外还提交了大量的参考资料进行佐证。
最终北京高院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所记载的内容至少可以知晓权利要求的化合物均可以达到最低的治疗活性要求,因此,本申请已经满足了审查指南所规定的充分公开的基本要求,从而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复审决定,并责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审查。
(王可,www.cpahk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