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的公告(第51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一五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提高专利审查服务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3年2月7日(含当日)起,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

        当事人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下载电子专利证书;以纸质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按照《领取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中告知的方式下载电子专利证书。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月19日
 

2023-01-3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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