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适应商标法修正、民法典实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和程序,保障各环节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的修订工作。现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7月12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标准》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1. 电子邮件:tiaofasi@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681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审查政策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审查标准”)


附件1:《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编)

附件2:《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编)

附件3:关于《商标审查审理(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021-06-16 返回列表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港专公众号

中国贸促官微

中国贸促视频

公司总部地址

Copyright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