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有关事项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文书的公告

  为增强商标异议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

  商标异议决定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上予以公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当事人书面请求不公开,且商标局认为该请求合理的;

  (三)我局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其他特殊情形。

  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在中国商标网“公众留言”栏目留言。

  (二)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8500-5-7。

  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仅供查询人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非法使用文书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0年2月18日

2020-02-19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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