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8)摘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创新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依法审结一大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为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18年全年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件。在新收案件中,按照案件审理程序划分,共有二审案件24件, 提审案件176件,申请再审案件1335件,请示案件26件,司法制裁案件1件。按照案件所涉客体类型划分,共有专利案件684件,商标案件711件,著作权案件50件,垄断案件1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6件,植物新品种案件15件,知识产权合同案件35件,其他案件30件(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管理事务)。按照案件性质划分,共有行政案件641件,其中专利行政案件120件,商标行政案件507件,其他行政案件14件;民事案件913件; 刑事请示案件7件;司法制裁案件1件。
 
全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47件,其中,二审案件21件,提审案件154件,申请再审案件1243件,请示案件28件,司法制裁案件1件。在审结的1243件申请再审案件中,裁定驳回再审申请976件,裁定提审190件,裁定指令或者指定再审52件,裁定撤诉18件,以其他方式处理7件。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审理的知识产权和竞争案件的基本特点是:

►全年新收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数量达到1562件,同比增长74.1%,其中专利和商标案件增长幅度较大,分别同比增长103.6%和80%,预计2019年案件数量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与专利和商标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件仍在全部受理案件中占有最大比重,分别占比43.8%和45.5%;
►专利民事案件中权利要求解释标准进一步明确,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赔偿数额的确定仍是焦点和难点;
►专利行政案件中创造性判断依旧是核心问题,司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
►商标民事案件中再审比率较高,对主体适格、假冒商品辨别、惩罚性赔偿等问题明确了相关标准;
►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的判断仍然是商标行政案件中的主要焦点问题之一,此外,因权利障碍消失导致的提审案件数量仍然较多;
►著作权案件总体占比较小,涉及独创性、权利归属、重复授权、涉著作权集体管理等法律问题;
►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商标秘密案件数量不多,但涉及到标书的秘密性、竞业禁止协议的审查、秘密点对产品的贡献等问题,审理难度较大;
►垄断案件数量较少,当事人诉讼能力尚待提高,互联网环境下新商业模式和技术模式不断涌现,为反垄断司法审判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侵权主体和侵权性质的认定仍然是植物新品种案件审理中的难点,繁殖品种的差异与行为性质之间的关系值得司法实践进一步研究与关注;
►技术合同案件中,双方履约行为的判断通常包含对复杂技术问题的认定,对有关专业问题的事实查明方式尚待规范;
►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及“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本年度报告还从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审结的知识产权和竞争案件中精选了28件典型案件。

2019-04-29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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