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将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骆倩雯 实习生 王天淇)5月31日,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机制正式启动。记者从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法院系统将研究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跨京津冀重大民商事案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探索将北京四中院的案件管辖范围拓展到天津、河北,由北京四中院管辖跨京津冀行政区划特定范围、特定类型的重大民商事案件;探索建立跨区划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在北京、涉外海事商事案件集中在天津、跨区划资源案件集中在河北管辖的制度,促进司法统一,破解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壁垒。

        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方面,北京地区法院将集中审理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惩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战略新兴企业中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纠纷;区域协同发展中的涉及地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同时,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之间的关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积极进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涉外案件审理方面,将充分发挥天津海事法院专业化审判优势,着重审理河北、天津各港口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船舶建造修理纠纷等案件。

        另外,三地将加强对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型案件提级管辖制度的研究,规范提级管辖中的案件移送、受案审查和裁判结果;加强司法政策、司法解释的制定和案例指导工作,确保京津冀法院裁判标准统一;实现三地间网上直接立案。

2016-06-07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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