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宣判多起案件

 

 

11月4日及11月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成立一周年之际,精选了八起知识产权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八起案件,覆盖专利、商标、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各知识产权领域,案情简要和审判亮点如下。

爱美德旅游公司与旅游卫视著作权纠纷案

海南旅游卫视公司起诉称,其是涉案台标的著作权人,爱美德公司擅自将涉案台标注册为商标,使用在其生产的旅行箱包商品上,并通过大型网络商城向公众宣传和销售,严重侵犯了海南旅游卫视公司享有的涉案台标著作权,造成了巨大损失。

审判亮点:本案体现加大对提交虚假证据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知识产权审判秩序;明确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赔偿数额的法律适用规则。


“大悦城”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中粮集团诉称,中粮集团依法享有“大悦城”、“JOY CITY”注册商标专用权,两商标在全国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华瑞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的“嘉美广场”项目中,在销售和宣传中使用“嘉美广场大悦城”、“大悦城”和“JOY CITY”字样指称其房地产项目,致使公众误认该项目与中粮集团有关,侵害中粮集团的商标权。

审判亮点:近年来,出现很多通过“傍名牌”、“ 搭便车”等行为提升自身商品关注度的案件。本案就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起,华瑞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开发的“嘉美广场”项目的销售和宣传中大量使用“嘉美广场大悦城”、“大悦城”和“JOY CITY”字样指称其房地产项目,致使公众误认该项目与中粮集团有关,侵害了中粮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北美信托银行”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案

北美信托集团提交了证据证明北美信托集团是北美信托银行的控股母公司,在中国有权使用“北美信托银行”名义的就是“北美信托银行北京分行”,北美信托银行北京分行出具了相关授权及同意书,确认双方关系及在中国由北美信托集团申请注册申请商标。因此,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不构成商标法第10条第一款第8项的情形,故申请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之前的驳回决定。

审判亮点:在商标所含企业名称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其使用符合政策法规、行业惯例的情况下,一般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产生误认,亦不会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故不应属于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形。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况,法院在考虑了北美信托集团提交的北美信托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授权证明的情况下,认为北美信托集团即本案原告与北美信托银行北京分行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关联关系,申请商标所包含的企业名称“北美信托银行”与原告并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且符合行业惯例,并不会因此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因此作出了相关判决。


“HERE Transit”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案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HERE Transit”商标与第11448832号“here”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第9086147号“HERE∙V”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二)文字构成相近,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导航、旅行陪伴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空中运输、导游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述商标共存于市场易引起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经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因此,均对该商标予以驳回。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上述行政决定。

审判亮点:本案撤销被诉决定的理由是《商标法》第三十条,在是否构成近似商标方面,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认定有所不同。本案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均含有英文“HERE”,但是英文“HERE”是较常见的词汇,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要从要素构成、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综合判断,以消费者是否会产生混淆误认为标准,法院正是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法院撤销了行政决定。


“MICHAEL JACKSON”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原告胜利国际公司经迈克尔•杰克逊遗产管理人授权,对任何侵犯其姓名权的行为提出诉讼。涉案商标为第三人福建风尚时装有限公司注册在第25类服装类商品上,胜利国际公司以该商标属于恶意抢注侵犯迈克尔•杰克逊姓名权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修改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括在世自然人的姓名权,鉴于本案审理时迈克尔•杰克逊已经去世,姓名权保护主体已不存在;此外,该商标本身并未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故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据此维持了涉案商标。

审判亮点:本案涉及商标确权行政案件中的难点——已故名人的姓名权益在商标法中的保护问题;本案涉及商标确权行政案件中的新类型化民事权益——“商品化权”的问题;本案涉及对于在先同类案例的遵循;本案对统一行政机关审查同类案件的执法尺度作出明确要求。


丹夫斯诉恒森实业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丹夫斯起诉称由恒森实业等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产品落入了其专利权保护范围,要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

审判亮点: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原告主张权利的依据是涉案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作为建院初期立案的首批技术类案件,本案进行了大量细致的案件事实调查、技术比对工作,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大法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体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保护权利人利益,加大保护力度的决心。


远东水泥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原告远东水泥公司诉称:2015年4月,本案被告四方如钢公司以原告远东水泥公司侵犯其ZL 03105335.1号发明专利(简称涉案专利)为由,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原告认为,被告提起的上述专利侵权诉讼为恶意诉讼。

审判亮点:本案涉及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认定标准。本案判决明确了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尤其在专利权人是否恶意提起侵权诉讼的认定上,指出当事人应当清晰知晓其权利基础,倘若其在毫无权利依据的情况下提起诉讼,此时易被认定为具有主观上的恶意,反之,则不能认定为具有恶意;同时认为,要在综合考虑行使权利正当性与滥用权利的利益平衡关系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及其相关请求等因素,来判定其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恶意。本案判决确定了权利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边界,有助于规范权利人的诉讼行为,增强权利人维权信心。


《舌尖上的中国2》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央视国际公司起诉豆果信息公司和豆果扬天公司,称两公司利用共同开发的手机APP应用软件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节目,侵害了央视国际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审判亮点:本案涉及在中央电视台热播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因此倍受社会公众关注,同时本案也涉及手机app提供涉案节目在线播放服务是直接侵权行为还是搜索链接行为的认定,以及一审证据是否应予采信等法律问题的探讨,具有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和典型意义。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挂牌成立。根据2015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595件,(一审案件5622件,二审案件973件),行政案件比重大,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占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三以上;涉外案件较多,占一审案件总量的39.4%。截至2015年8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各类案件2348件,审理效率明显提高。
 

(林冉,www.cpahkltd.com)

2015-11-06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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