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快45天内审结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

来源:知产力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速审组,专项审理案由为商标驳回复审的行政确权案件,在立案当日即可确定开庭日期,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当事人可选择案件适用由审判员独任的简易程序,在简易程序中原告诉费减半,不再设立举证期限,双方证据均在开庭时提交。同时,原告可将和本案有关的其他案件信息(如申请商标及引证商标的在其他案件审理情况;与本案案情近似可合并审理的;其他案件法律适用对本案有借鉴意义的)一并报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将在45日内作出判决。

  上述程序的实施不仅大幅提高法院的审查效率,也使承办法官更加全面了解案件背景信息,为当事人提供极大诉讼便利。

2016-03-1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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