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新判决:谷歌的图书扫描属于合理使用

 

几年前,美国作家协会(The Authors Guild)代表一群作者,以谷歌未经许可将他们的作品扫描放入数字图书馆,向谷歌提起集体诉讼。2012年5月,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裁定,准许作家协会对谷歌提出集体诉讼。
 
2012年底,谷歌向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院提交意见书,请求撤销纽约南区地区法院的裁定。今年7月,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决定,认为地区法院的裁定没有注意到谷歌关于合理使用的抗辩理由,要求地区法院就谷歌合理使用的理由作出裁定。
 
2013年11月14日,地区法院作出裁定,认为谷歌所进行的图书扫描属于合理使用,理由是图书扫描属于很大的改变,而且并没有影响原书的销售;据此驳回作家协会的集体诉讼请求。
 
丹尼法官(Danny Chin)在裁定书中表示,谷歌数字图书馆提供基本的搜索工具,为公众带来很大的便利;扫描服务扩展了图书馆为盲人阅读提供的通道,而且还有利于旧书的保藏。
 
对于谷歌掠夺作者收入的说法,丹尼法官并不认可。他说,谷歌并不销售扫描的图书,也没有向公众开放完整版的扫描书籍;谷歌反而是帮助读者寻找新书,从而为作者带来新的收入。
 
谷歌2005年启动的这项数字图书馆工程包括:扫描二千万册图书馆藏书,并向签约的图书馆(目前仅限美国的一些图书馆)提供电子版图书的在线浏览。据报道,至少有500多位中国作者的近2万部作品已被谷歌数字图书馆收入。中国国内作者对这种做法也十分不满。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代表中国国内作者在与谷歌交涉。
 
(萧海,www.cpahkltd.com)
2013-11-16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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