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孤儿作品指令生效

欧盟官方杂志2012年10月27日发布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某些孤儿作品准许使用的指令(Directive 2012/28/E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5 October 2012 on Certain Permitted Uses of Orphan Works),该指令自官方发布起即时生效。 

指令规定了孤儿作品的范围及其认定。
 
指令要求,确认作品为孤儿作品必须经过尽职的搜索;使用孤儿作品必须出于满足公众的需要和利益,用于推广文化和教育发展的目的。
 
指令规定,在一成员国内认定的孤儿作品,将在所有成员国均被视为孤儿作品。
 
对于孤儿作品认定后,又发现该作品权利人时,指令赋予权利人权利终止孤儿作品状态。而孤儿作品状态一旦终止,必须对权利人给予补偿,补偿数额和方式由各成员国参照欧盟法、本国法自行确定。
 
指令规定,使用孤儿作品不得与其他知识产权发生冲突,也不得与成员国管理的权利冲突。
 
指令规定了成员国实施指令的过渡期,要求各成员国在2014年10月29日之前使其国内法律、法规与该指令的规定相一致。也就是说,指令的实际实施要到2014年10月29日以后。
 
(萧海,www.cpahkltd.com
 
2012-10-30 返回列表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港专公众号

中国贸促官微

中国贸促视频

公司总部地址

Copyright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