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在京通过 48国当场缔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6月26日宣布,在当天闭幕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22个成员国的谈判代表签署了以条约最后一轮谈判的承办城市命名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Beijing Treaty on Audiovisual Performances)最终文本。该条约是首个全面保护视听表演者版权的国际公约。  
    
来自156个成员国、6个政府间组织和45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参加了6月20-26日在北京举办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会议闭幕时,共有48个国家签署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条约将在30个国家批准后正式生效。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除可让电影演员及其他表演者的经济权利得到加强外,还可以为其劳动提供额外的收入。条约将使表演者得以与制作者分享视听制品在全球的收益,而且还将让表演者享有精神权利,以防止发生不在表演上署名或加以歪曲利用的现象。
  
重要的是,新条约将为保护表演者提供更清晰的国际法律框架,从而巩固表演者在视听产业中岌岌可危的地位。条约第一次让表演者在数字环境中受到保护,有助于维护表演者的权利,避免其表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用于电视、电影和录像等视听媒体。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2012-06-27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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