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1) 

序言

一、专利案件审判

(一)专利民事案件审判

1.专利说明书及附图的例示性描述对权利要求解释的作用

2. 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用语无特别界定时应如何解释该用语的含义

3. 母案申请对解释分案申请授权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

4.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缺少专利技术特征的情况下不构成侵权

5. 先用权抗辩的审查与认定

6. 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对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

(二)专利行政案件审判

7. 专利说明书中没有记载的技术内容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8. 药品研制、生产的相关规定对药品专利授权条件的影响

9.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判断标准

10.判断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应当充分考虑专利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特点

11.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方式是否严格限于《专利审查指南》限定的三种方式

12.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与专利保护范围的关系

13.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与禁止反悔原则的关系

14.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可否依职权主动引入公知常识

15.外观设计相近似判断中“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把握

16.设计要素变化所伴随的技术效果的改变对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

二、商标案件审判

(一)商标民事案件审判

17.判断商标侵权行为应考虑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

18.独家经营和使用的具有产品和品牌混合属性的商品名称不应认定为通用名称

(二)商标行政案件审判

19.含有描述性外国文字的商标的显著性的审查判断

20.含有描述性要素的商标的显著性的审查判断

21.类似商品认定中对产品用途的考虑

22.关联商品可视情纳入类似商品范围

23.《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对类似商品认定的作用

24.商标是否驰名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所涉商品特点等进行综合判断

25.近似商标共存协议影响商标可注册性的审查判断

26.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撤销制度中商业使用和合法使用的判断标准

27.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和商标异议复审程序之间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28.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程序中应否考虑阻碍申请商标注册的事实发生的新变化

29.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程序中应否考虑证明申请商标使用情况的新证据

30.商标行政诉讼程序中对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的处理及类似商品的认定

三、著作权案件审判

31.本身并不表达某种思想的答题卡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四、竞争案件审判

32.构成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认定

33.作为商业秘密的整体信息是否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

34.单纯的竞业限制约定能否构成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条件的保密措施

35.商业秘密侵权认定中对不正当手段的事实推定

36.具有描述性的商品名称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条件

五、知识产权合同案件审判

37.技术合同所涉的产品或者服务需要行政审批和许可对技术合同效力的影响

38.特许经营合同的定性与判断

六、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

39.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的后续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民事责任

七、关于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与程序

40.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之诉的受理条件

41.被诉侵权产品的出口装船交货地可否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42.对原审诉讼期间仍在持续的侵权行为的处理

4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是否有权申请鉴定

44.鉴定材料取样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是否构成鉴定程序违法

结语

 

 

2012-04-20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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