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启动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宣布,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的共同声明》,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于2012年1月23日启动。 

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仅包括常规PPH,不包括PCT-PPH。届时,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请求,或者按照《在德中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DPMA提出PPH请求。该项目试点为期两年,截至2014年1月22日止。 

PPH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申请人即可以以OFF的工作结果为基础请求受理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加快审查后续申请。 

相关信息: 

中德PPH指南 

德国PPH指南 

(据国知局网讯:“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1月23日启动”)

 

2012-01-27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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