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局将于2011年11月1日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日本特许厅关于专利审查合作意向的联合声明》,中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定于2011年11月1日启动。试点为期一年。
 
届时,申请人可以按照相关流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或日本特许厅(JPO)提出PPH请求。
 
据介绍,通过PPH程序递交申请可以得到优先处理;申请人答复通知书次数减少,可以降低申请成本;通过PPH程序申请授权率较高,可以增加审查结果的可预见性。
 
中国专利申请人欲在日本提出PPH审查申请,基本的形式要求是:
 
(1)日本申请与中国申请有一定关联,如,日本申请是要求一件或多件中国申请优先权的巴黎公约申请;
(2)中国申请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被SIPO认定为可授权;
(3)日本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与中国申请中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或经修改后充分对应。
 
相关信息:
 
中日PPH试点定于2011年11月1日启动
 
中日PPH指南
 
(萧海,www.cpahkltd.com
2011-10-24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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