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式启动 

2011年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启动会议暨专家聘任仪式,《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千呼万唤始出来。 

《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担任,成员包括立法、司法、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作家、教育科研等单位的代表。同时为修法组建了《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沈仁干、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主任朱兵、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王涛、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朱永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等20余位著作权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被聘任为专家委员会委员,将为《著作权法》的修订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柳斌杰局长在启动仪式上表示,《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将坚持三个原则,即:第一,必须坚持独立性原则,即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体现出中国特色、致力于解决中国的问题。既不能被外部因素牵着鼻子走,也不能故步自封、闭门造车;第二,要准确把握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原则,妥善处理好创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平衡,妥善处理好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既要依法保护著作权,又要促进信息传播。;第三,要坚持国际性原则,充分借鉴国际社会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使我国《著作权法》符合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体现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国际形象。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计划,国家版权局随后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托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起草专家建议稿,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

(萧海,www.cpahkltd.com

2011-07-14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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