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机制

2011年7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订了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合作协议。按照该协议,北京市各级法院在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于正式立案前或审理过程中,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请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协助进行纠纷调解,或委托相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解。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具体调解工作由北京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北京12330)筛选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负责。目前,北京12330开始受理来自北京市各行政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申请,审核通过的进入调解组织名单,才有资格推荐相应的调解员。选出的调解组织必须具备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的专业资质。对于选拔出的调解员,还要进一步进行调解知识方面的培训。

北京12330还将拟订有关的司法委托调解实施细则。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预计于今年9月份开始实施。

去年10月26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与中国作家协会签订了文学作品著作权纠纷合作协议。这是北京市司法系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的最早尝试。

今年418,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中国互联网协会签署了关于合作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备忘录 

相关报道:

北京高院推出著作权纠纷委托调解机制

最高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合作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

 

(据北京青年报、千龙网相关报道)

 

2011-07-26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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