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建立单一欧盟专利法院与欧盟法律不符 

应欧盟委员会(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请求,欧洲法院(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于3月8日就欧盟委员会拟定的建立单一的专利诉讼制度(即欧洲和共同体专利法院)的协议草案是否符合欧盟法律提供了意见。 

在欧洲建立单一的专利诉讼制度是欧盟建立单一的专利制度计划的一部分,目前的打算是将现有的欧洲专利与未来的欧盟(共同体)专利均交由欧洲专利局审查授权。相应地,需要建立一个同时管辖欧洲专利和欧盟专利的法院。拟议中的欧洲和共同体专利法院(the European and Community Patents Court)由一审法庭(包括中央庭和地方庭)和上诉法庭组成。 

欧洲法院在意见书中表示,在目前欧洲专利的框架下,欧洲法院和欧盟各成员国的法院有明确的权限,相互之间既有分工也有合作。而拟议中建立的欧洲和共同体专利法院是一个在欧盟行政和司法框架之外的国际法院,对涉及欧盟专利案件的审理以及与诉讼相关的欧盟法律的解释具有唯一的管辖权,剥夺了欧盟成员国的法院解释和适用欧盟法律的权利,也改变了欧盟法律赋予欧盟机构和成员国的各自权限。 

欧洲法院的结论是,建立欧洲和共同体专利法院与欧盟法律不符。 

欧洲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随后发表声明,表示欢迎欧洲法院的明朗表态。声明中说,欧洲法院的意见不影响建立单一专利保护制度的进程,虽然建立单一专利保护制度显然包括建立单一的欧盟专利法院。目前重要的是,要继续通过强化合作程序,就建立欧盟专利尽快达成一个圆满的解决方案,而欧洲委员会自己也要同样尽快想方设法,积极推动单一专利诉讼制度的建立。 

相关文章链接:

The draft agreement on the creation of a European and Community Patent Court is not compatible with European Union law

欧盟启动建立单一欧盟专利制度的程序

(萧海,www.cpahkltd.com

 

2011-03-09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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