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草案文本出台 

关于WTO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的谈判,近日在WTO各成员代表的参与下,已经完成了主要议题的讨论。2月11日,WTO的草案起草小组在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首次拟定出《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志告知和注册多边体系》草案文本,并提交WTO各成员作进一步讨论。草案文本中尚未包括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加入要求这两个议题的内容。 

对于建立WTO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目前有三个提案:由包括美国、中国台北在内的19国/地区支持的联合方案、由109国/地区支持的欧盟方案和中国香港提出的折中方案。 

联合方案

●     不设立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仅为葡萄酒和烈酒建立地理名称数据库;

●     加入地理标志多边保护体系采用严格的自愿原则。 

欧盟方案

●     建立对所有WTO成员有所约束的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

●     要求修订TRIPS协议,加入强制性要求申请人公开专利申请中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来源地的规定;

●     将对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志的高水平保护延伸至所有产品。 

中国香港方案

●     加入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采用完全的自愿原则;

●     每四年对注册体系进行审议。 

根据欧盟方案,一成员注册一件地理标志,如没有相反的证据,就可以作为初步证据,证明该标志符合其他国家的地理标志的定义。其他成员可以对此提出质疑,例如主张注册的地理标志属于通用名词。 

反对欧盟方案的成员认为,施行多边注册体系最大的问题是,地理标志注册后将给其他成员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为举证责任不是由拥有地理标志的成员承担,而是由其他提出质疑的成员承担;而举证需要高额的法律成本。例如,证明地理标志在某个国家属于通用名词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甚至支持欧盟方案的部分成员也对这种法律后果带来的麻烦和高额的费用表示担忧:他们不愿意承担他国法律制度下的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高额费用。 

至于要求专利申请人公开专利申请中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来源地,反对者干脆说,这个问题并非WTO多哈回合谈判的议题内容。 

目前公布的草案融合了三个方案的内容,有争议的部分用方括号标注。其中有关地理标志注册费的估算,采纳了中国香港的测算模式(参照香港外观设计注册制度测算):以最大注册量1万件为限,每年注册1千件,每10年续展,53%的注册将到期续展,10%的注册将做变更;加上初建注册制度的费用(约20万美元)和每年的维持费用(约40万美元),确定注册费每件103美元。 

以往地理标志保护一直被认为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商业策略,主要保护的是欧洲地中海国家的利益。如今不同了,立法改变了,地理标志注册的好处和商业前景在巴西、印度和中国等生物多样化最主要的国家中日益显露出来。藉助地理标志保护可以增加这些国家农户的收入,使他们避免陷入由产量、价格和市场操控的残酷竞争,有利于保护遗传资源和推进当地的乡村发展。 

链接:《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志告知和注册体系》草案文本

本网站相关报道:“WTO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体系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

 (编译自IP Watch文章:“WTO GI Discussions Gather Speed, Parties Watchful Until Negotiations”,萧海,www.cpahkltd.com)

 

 

2011-02-16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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