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

 

2010年11月1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颁奖典礼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行。经中国国家版权局推荐,并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确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荣获“保护奖”奖项。这既是来自我国法院的唯一获奖单位,也是我国司法系统第一次获此殊荣。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是经中国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协商引入中国的表彰机制,被认为是世界版权领域的最高荣誉。今年的评选共设立“作品奖”、“推广运用奖”和“保护奖”3个奖项和14个获奖对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评选标准”规定:“保护奖”是颁发给积极为权利人主张权益,在版权保护方面具有创新精神,探索运用创新方式,创造性地解决了版权保护长期面临的问题,为净化版权市场运行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国范围产生重大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的个人或单位。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获奖理由中称: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是中国最早成立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也是中国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最多的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该庭审理的著作权案件涉及文学、电影、计算机软件等各个领域,其中“雅虎中文网站”著作权案、“保时捷建筑作品”著作权案等众多案件具有较大反响,广受赞誉,成为展现中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经典案件。该庭通过案件裁判确立的一系列审判原则对完善中国著作权法律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制定指导性规范、编著《知识产权经典判例》等系列专著,为全市知识产权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确保了执法标准的统一,使北京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始终保持高水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在签署获奖证书时写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因其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杰出贡献,被授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荣誉证书。” 

(来源:北京法院网;作者:刘玉民 张雪松 )

2010-11-22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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