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假冒贸易协定最后一轮谈判结束:最终文本出台

《知识产权观察》(Intellectual Property Watch)10月4日报道,他们通过反假冒贸易协定的谈判方得知,反假冒贸易协定东京回合(第11轮)的谈判成为最后一轮谈判,反假冒贸易协定最终文本一周内出台。 

网上10月8日已经刊出了反假冒贸易协定的最终文本,文本前加注的说明称,部分谈判方的代表对一些内容表示了保留,保留的文字内容在文本中以斜体显示。一旦有六个谈判国政府批准加入协定,协定在30天后即行生效。协定规定了一个两年的期限对谈判国开放签字。两年期满后所有WTO成员国均可以申请加入协定。

反假冒贸易协定最终文本的规定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协定规定了有意为之的假冒商标和盗版行为一旦达到商业规模,将按照刑事程序判罚。对于达到商业规模的行为,协定解释为“至少包括寻求直接或间接经济或商业利益的商业活动”。

 参与反假冒贸易协定谈判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加拿大、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洛哥、荷兰、新西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墨西哥、美国以及欧盟。

 (萧海,www.cpahkltd.com

 

2010-10-1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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