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10月底启动

 

据新华社消息,2010年10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0月底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专项行动的重点

重点保护内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

重点领域: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

重点地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

主要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等行为。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强农产品种子品种真实性鉴定,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等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查处侵犯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抢注商标。加强图书、软件和音像制品市场巡查,严厉打击盗版和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口岸监管,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继续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与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案件。

·确保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各级政府机关都要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落实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坚持执法的严肃性、行动的有效性和工作的持续性,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据新华网 -- www.xinhuanet.com,2010年10月19日)

 

 

2010-10-20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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