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报刊标题不属于版权法保护的范围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在2010年9月7日作出的一项裁决中认为,复制报刊标题不违反澳大利亚版权法的规定。 

该案源于瑞德国际出版公司在向客户提供文章摘要的网上信息服务时,使用了《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的文章标题。三年前,《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的出版商Fairfax新闻有限公司将瑞德国际告上法庭。Fairfax认为,瑞德国际企图通过提供文章摘要取代原文来赢得众多的读者作为自己的客户,其在提供文章摘要服务时复制《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文章标题时,侵犯了版权。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审查了原告Fairfax提供的10条大标题后认为,10条标题没有一条可以作为文学作品而享有版权;即使文章和标题结合在一起构成版权作品,瑞德国际也没有复制其中的主要部分。 

瑞德国际认为,版权法从来不保护词汇、标题和广告语,法院作出了顺应历史的裁决。 

Fairfax则认为,法院的裁决与数字媒体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不符。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的这项裁决对传统报刊出版业和网络媒体的影响巨大。 

(萧海,www.cpahkltd.com)

2010-09-14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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