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即将实施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向国家版权局上报《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目前该标准已通过公示期,将由国家版权局公告后实施。公示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基本内容如下:

网络
电影根据票房和制作成本大小分为6类,其中票房和制作成本金额大的有4类,在距首映两年内,电影基本使用费的下限依次为4万、6万、8万、10万元/部年,之后基本使用费每年递减20%,直至依次减到6000、8000、10000、12000元/部年后不再递减。如果按照点击次数计算的实际使用费超过基本使用费的,按照超过基本使用费的点击费用的20%-25%追加使用费。
 
另外两类低投入低回报影片(第5-6类影片)按照打包方式,以2000-40000元/部的标准每年一次性收取使用费。
 
网吧
每天的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
 
视频点播
基本使用费为每次点击的单价×33.3%×终端用户数×10%。年度使用费为每次点击的单价×30%×年点击次数。年度使用费超过基本使用费的,按照年度使用费付费。第5-6类影片按照打包下载数量计算,为5000-5万元/部年。
 
飞机和火车
1-4类影片距首映两年内,每年每部影片使用费为1.4万元-5万元;第五、六类影,2500-1.4万元;首映两年后酌情递减。覆盖范围在10000架次(列次)/年以下的,使用费减半。
 
轮船
1-4类影片距首映两年内,每年每部影片使用费为800-11000元。第5-6类影片,800-6000元;首映两年后酌情递减。

覆盖范围少于5000航次/年的,使用费减半。 
  
长途汽车
每辆车每年收取使用费365-500元(不分影片等级和数量)。
 
非营利性局域网
每个计算单位(500户终端)每年每部影片的著作权使用费为100元。
 
音像制品出租
每年每个出租点统收电影作品出租权使用费200元。
 
(萧海,据国家版权局公布的信息整理)
 
2010-08-25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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