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动态:索尼爱立信申请动态商标注册终获支持
* 该动态商标的运动轨迹以及各帧画面之间如何转接不够清楚;
* 申请人修改了对商标的描述之后,仍然无助于对该商标动态的理解;
* 申请人提供的系列静态画面未构成清晰可辨认的商标动态,仅为静态画面的简单组合,不能表现出一种有形的动态。
索尼爱立信向OHIM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同时还提供了用动画制作软件制作的表现动态商标的视频文件。
OHIM上诉委员会在裁定中引入一项测试,即一个具有一般认识能力和智力水平,作出合理观察的人,在查阅了欧盟商标注册簿之后,是否无须运用大量的智力和联想就能够准确理解该商标的构成。即,只有作出合理观察的人运用大量的智力才能看出动态商标的形态时,该动态商标申请才会被驳回。
目前,动态商标获得注册后,仍然存在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如动态商标的检索、监视、异议,假冒动态商标的认定以及动态商标因未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防范,这些都有待于相关程序的建立和完善。
(萧海,www.cpahkltd.com,编译自“Decision of the OHIM Second Board of Appeal of 23 Septe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