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一直保持着较高占比,相关立案工作一直受到国内外企业的关注。12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以保障外国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材料范本。

       据介绍,《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也叫《海牙公约》,于今年的11月7日对我国正式生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约》生效前,外国当事人为证明其提交文件的真实性,需经过所在国公证、认证,再到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二次认证,然后寄交国内翻译四个步骤后才能被法院所接受。《公约》生效后,缔约国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在经过所在国公证和海牙认证后即可直接寄交国内进行翻译后提交至法院,主要是节省了使领馆认证这一道手续。而非缔约国提交的文件原则上仍需按原手续进行办理。

       针对外国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办理问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适用和完善涉外案件预登记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组织专门力量,编写了《参考》,供涉外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参考借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庭长仪军介绍,《参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适用法律问题的解答(三)》的基础上,结合立案工作司法实践进行了总结,涉及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一定诉讼数量的美国、法国、德国、比利时、日本、韩国六个国家。

        该院同时提醒,《参考》本身只是为相关外国主体证明其主体资格提供一种或几种方法,并无法穷尽所有证明方式,也不具有强制性。因此,该院也欢迎广大涉外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在阅读和使用《参考》后提供反馈意见,法院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视情对《参考》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3-12-20 返回列表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港专公众号

中国贸促官微

中国贸促视频

公司总部地址

Copyright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