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部分商标申请书式说明的公告
工商标字 [2010]100号
为保护商标申请人的利益,完善和规范商标注册申请工作程序,增强商标申请受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商标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部分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文件格式的填写说明部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启用。
附件:1. 关于修订商标申请书式填写说明的说明
2. 商标注册申请书
3. 商标注册申请书(外)
4. 商标异议申请书
5.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6.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7.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8.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9.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10.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1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12.商标注销申请书
13.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书
14.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
15.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16.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
17.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18.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1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
20.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21.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注:以上附件可在中国商标网下载:http://www.saic.gov.cn/sbw1/sbsq/tx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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