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商标终审被驳回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公众号

        8月19日消息,新浪微博的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就“weibo及图”商标注册事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微梦创科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至此,微梦创科公司在第35类、第38类上注册“weibo及图”商标的申请被彻底驳回。北京高院认为,微博基于用户关系进行信息的分享、传播及获取,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在实际的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腾讯微博、央视微博等多种微博服务,上述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经营活动中,不仅将汉字“微博”作为产品名称,也会将“weibo”作为产品名称进行标注。被异议商标直接表示了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功能,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09-0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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