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新西兰废除软件专利保护了吗?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新西兰通过新的立法,废除了软件专利保护(见:“新西兰立法:软件不受专利保护”)。
这是真的吗?
我们在网上找到新西兰刚刚通过的法案——第237号补充令,看看里面到底说了些什么。
第237号补充令对该国专利法第10A条修改为:
1)计算机软件不是本法中所说的发明或工业制造方式;
2)上款规定的防止计算机软件成为本法中所说的发明或工业制造方式仅限于专利或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是计算机软件本身;
3)如果发明所作出的贡献仅在于计算机软件本身,则相关的专利或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即是计算机软件本身。
4)、5)略。
第237号补充令对上述第3)款作了如下解读:
本款规定的意图是,如果仅有的发明特征是计算机软件,则该发明不能获得专利授权。然而,只要实际的贡献在计算机软件之外,或者尽管发明对计算机本身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依赖于计算机的数据形式或特别的应用,则应用或包含了计算机软件的发明仍然可以获得专利授权。本规定对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技术特征或效果不作考虑。
从上述规定看,新西兰和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对软件专利实行有条件的保护;无条件地对软件一律给予专利保护的国家,目前还没有看到。
(左尔,www.cpahk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