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要混淆欧洲专利和欧盟专利 

近期关于欧盟将建立单一专利制度的报道见著中文报章。记者做报道时,大都没有分清欧洲专利和欧盟专利的区别。例如,人民网的报道中说:“欧洲专利局授权的专利可以在其所有缔约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单一欧盟专利能让企业在整个欧盟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欧盟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在欧盟申报专利也将缩短审查周期。”这里明显是把欧洲专利(欧洲专利局授权的专利)与欧盟专利混为一谈了。 

做专利的人都知道欧洲专利,依欧洲专利公约建立,其主管单位是欧洲专利局。 

欧盟专利,其前身是共同体专利,因为不喜欢欧洲专利(程序复杂、费用昂贵),而自己国家的专利保护的地域有限,欧盟成员国一直在推动建立一项单一的欧盟(共同体)专利 — 顾名思义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专利。之前有各种提议,均因不能达成一致而流产,因此,欧盟(共同体)专利一直只是一个设想。这次欧盟破例运用“强化合作”程序,把反对方剔除:根据该程序,同意缔约的成员国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签约并实施一项欧盟协议。 

刚刚被欧盟议会批准的12国提案,除了意大利和西班牙提出异议外,其他欧盟成员国都表示同意;这些意见一致的成员国将坐下来继续讨论细节。协议正式生效后,之前提出异议的国家还可以再申请加入。 

关于欧盟专利及其与欧洲专利的区别见以下解释:http://en.wikipedia.org/wiki/EU_patent

(左尔,www.cpahkltd.com)

 

2011-03-0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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